KT375-F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

    KT375-F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
    1 范围
    本标准规定了KT375-F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(以下简称“基站”)的产品型号及结构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等。
    本标准仅适用于KT375-F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。

  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
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    GB 3836.1-2010  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:设备 通用要求
    GB 3836.4-2010  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:由本质安全型“i”保护的设备
    GB 4208-2008   外壳防护等级 (IP代码)
    GB/T 2423.1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A: 低温
    GB/T 2423.2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高温
    GB/T 2423.4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Db 交变湿热(12h+12h循环)
    GB/T 2423.5-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:冲击
    GB/T 2423.10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Fc:振动(正弦)
    GB/T 9969-2008  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  总则
    MT 210-1990    煤矿通信 检测 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 基本试验方法
    MT/T1115-2011     多基站矿井移动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
    AQ 1043-2007     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

     

    3.2  防爆类型
    防爆型式:矿用本质安全型;防爆标志:ExibⅠMb。
    3.3  外形尺寸
    长×宽×高:(345×345×105)mm;
    质量:7.5 Kg;
    外壳材质:不锈钢结构。

    4 技术要求 
    4.1 一般要求
    基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按规定程序和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。
    基站的关联设备见附录A。
    4.2 环境条件
    4.2.1  基站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:
     a) 环境温度:(0~40)℃;
    b) 平均相对湿度:不大于95%(+25℃);
    c) 大气压力:(80~110)kPa;
        d)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合;
    e) 煤矿井下有爆炸性混合物,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。
    4.2.2 基站应能承受下列规定最恶劣的贮运条件:   
    a) 高温:+60℃;
    b) 低温:-40℃;
        c) 平均相对湿度:95%(+25℃);
        d) 振动:50m/s2;
    e) 冲击:500m/s2。
    4.3 外观
    4.3.1  外壳材质采用不锈钢。
    4.3.2  外壳不应有明显的凹痕、划伤、裂缝、变形等现象,表面镀层不应起泡、龟裂、脱落、"桔皮"及抓痕。
    4.3.3  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的机械损伤。
    4.3.4  产品的铭牌及防爆标志均应清晰牢固。
    4.4 结构
    4.4.1  产品的外形尺寸均需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。
    4.4.2  金属零部件应进行防锈、防蚀处理。
    4.4.3  紧固件必须有防止自动脱落的措施。
    4.5  主要技术指标
    4.5.1电源参数
    a) 第一路电源
    工作电压: 18V DC , 工作电流:≤320mA。
    b) 第二路电源
    工作电压: 18V DC , 工作电流:≤320mA。
    4.5.2 基站有线传输参数
    4.5.2.1电口
        端口数量:2个;
        传输方式:TCP/IP传输协议;
        传输速率:10/100 Mbps自适应;
        信号工作电压峰峰值:1V~5V;
        最大传输距离:50m(  使用MHYVR电缆,线径截面不小于1.5mm2)。
    4.5.2.2光口
        端口数量:3个;
        传输方式:TCP/IP传输协议(单模光纤,波长1310nm);
        传输速率:10/100 Mbps自适应;
        光发射功率: -10dBm~-5dBm;
        光接收灵敏度:≤-20dBm;
        最大传输距离:5km{使用MGTSV-(2、4、6、8、10、12)A型光缆}。
    4.5.2.3基站与电源箱最大传输距离:200m。
    4.5.2.4与天线连接距离:≤3m。
    4.5.3 基站与手机的WIFI无线传输参数:
    a) 天线阻抗:50Ω;
    b) 通讯协议:IEEE802.11 b\g;
    c) 工作信道:1~11信道(通过软件选择);
    d) 工作频率:2412MHz~2483MHz;
    e) 发射功率:0~20dBm;
    f) 接收灵敏度:≤-80dBm;
    g) 调制方式:CCK,OFDM;
    h) 传输距离:300m(空旷状态)。
    4.5.4功能
    为无线终端设备提供数据接入与交换,并将无线信号转化为光信号接入到以太网络中。
    4.6 工作稳定性要求
    基站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,通电时间不小于2d。每天检测1次基站,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5的要求。
    4.7 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
    18V直流供电电压在17V~19V范围内波动时,基站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5条要求。
    4.8 电气安全要求
    4.8.1 本安接线端子对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Hz、电压500V历时1min 的工频耐压试验,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,漏电流不大于5mA。
    4.8.2 本安电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,湿热试验后,绝缘电阻不小于1.0MΩ。
    4.9 环境适应性
    4.9.1 基站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低温工作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4.9.2 基站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高温工作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4.9.3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低温贮存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4.9.4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高温贮存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表1
    项目 要求
    低温工作试验 (0±3)℃、2h
    高温工作试验 (40±2)℃、2h
    低温贮存试验 (-40±3)℃、16h
    高温贮存试验 (60±2)℃、16h


    4.9.5 基站应能承受严酷等级+40℃,周期12d的交变湿热试验。其电气安全、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7、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4.9.6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频率10Hz~150Hz,加速度50m/s2,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各振动5次的振动试验,试验后检查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4.9.7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500m/s2, 脉冲持续时间11ms,在三个互相垂直轴线的每个方向上连续冲击3次的冲击试验;试验后检查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4.9.8 包装后的基站应能承受运输试验,试验后检查包装箱应无损坏和明显变形,箱内产品的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    4.10 防爆要求
    4.10.1 基站须符合GB3836.1-2010、GB3836.4-2010中的相关规定,并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部门审查检验合格,取得“防爆检验合格证”。
    4.10.2 外壳防护性能
    基站的外壳防护能力应符合GB4208-2008中有关IP54的规定。
    4.10.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
    基站印制板绝缘涂层下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.4-2010表5的规定,均应≥2.0mm。
    4.10.4 最高表面温度
    基站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,元器件及导线等的最高表面温度须不高于150℃。
    4.10.5 基站本安电路部分应能通过GB3836.4-2010中10.1规定的火花点燃试验。
    4.10.6 本安参数
      第一路18V电源
    Ui:18.5V  Ii:360mA  Ci: 4.6uF  Li: 15uH
      第二路18V电源
    Ui:18.5V  Ii:360mA  Ci: 6uF  Li: 0.4uH